各在职研究生教学点:
为了做好2013年下学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面授教师和辅导教师的选聘工作
2011级、2012级和2013级在职研究生班2013年下学期教学计划已经下发,各教学点要立即开展教师选聘工作。要根据省院关于面授教师聘任条件,加大遴选力度,择优聘 任。要聘任那些已经参加过研究生授课的老教师,对于新聘的面授教师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试讲合格后才能上讲台。缺乏面授教师而安排录像教学的教学点必须安排辅导教师。2013年下学期所有在职研究生面授、辅导教师请填入《2013年下学期在职研究生面授、辅导教师统计表》。新入选在职研究生面授、辅导教师师资库或虽已入选但讲授、辅导新课程的教师需要单独注明,请将表格电子版于2013年7月15 日之前报省院审批备案。
二、科学制定教学实施计划
各教学点要根据省院2013年下学期各班次教学计划,制定各教学点的教学实施计划,保证教学计划的落实。开学前两周,请将《2013年下学期在职研究生班课程进度表》电子版报省院审核、备案。课程进度表一旦确定,教学点不得随意更改,不准减少面授课时,更不允许无故调课、停课,省院将随机抽查教学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为了提高到课率,保证面授效果,有利于教师备好课、讲好课,有利于学员自学,制定课程进度表要遵循以下原则:①面授一般应安排在周六、周日;②同一门课程同一位教师在同一天应只安排半天面授。③同一班次应尽可能每周只安排一天或一天半时间上课。
三、切实做好面授教学工作
各市委党校教学点所有课程均安排面授教学(企业党校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面授或录像),要组织教师参照省委党校省直教学点授课教师的讲课录像,认真备课,按照省院要求撰写各专题的教案。省院提倡课件教学,案例教学,以切实提高教学效果。省院将于下半年随时抽查各教学点课堂面授情况,并于学期末检查、评审教师教案撰写和课件制作情况,评审结束后,省院将把各教学点的备课情况予以公布。
四、组织好录像教学和网上辅导
2013年下学期新录制讲课视频为: 2013级各专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2013级法学理论专业《比较宪法学》,2013级公共管理专业《政治学》、《宪法学》,其余课程继续使用去年的教学录像,不再另行发放。使用录像教学的教学点必须配备辅导教师,辅导教师课前要观看教学录像,撰写辅导教案,并在播放录像前给学员以必要的提示引导,播放后进行必要的答疑。
五、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要提前做好2013级的班主任选聘工作。教学班超过50人的要配备正副两名班主任,或者按学号分两个小班管理。班主任要负责组建好班委会(临时支部),划分好学习小组,各个学习小组一般由班委成员兼任小组长。9月中旬,各教学点要把班主任聘任表和班委会情况统计表报省院备案。另外,开学以后,各班次要组织学员学习落实好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提高班级管理水平。
六、组织好新生开学典礼
新生开学典礼是向学员进行入学教育和党性教育的重要环节。2013级在职研究生班开学典礼是该班的第一堂课,各办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突出党校特色,进行党性教育动员,要使学员全面了解党校的性质和历史,充分认识到党校参加在职研究生班学习的重要意义,珍惜三年的在职研究生班学习时机,自觉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业。开学典礼要开得庄重简朴。各教学点开学典礼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报省院存档(含照片)。
七、提高学员到课率
各教学点要下大力气抓好在职研究生班的到课率,班主任和辅导员要跟班随堂听课,要注意发挥班委及小组长的带头作用。对到课率低于规定要求的,要进行约谈提醒,不准参加期末考试。要严格按照省院规定,凡授课期间,教室的远程听课系统必须打开,以便省院随时抽查。要将每月的考勤表于下月第一周报省院教学科(只报电子版,要求将不同班次考勤表放在同一个工作簿中,按照面授次数填报),报表必须真实、完整、规范、及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学员要认真完成作业,教师要全阅全批作业
学员高质量的完成作业是促进自学,保证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在职研究生班学员要严格按照作业数量(教学具体安排所有作业题)和时间要求独立完成作业,每门课的作业要在6000字以上。不允许教学点或学员之间统一打印学员作业答案照抄。教学点学期末要核查学员是否按期独立完成作业,如果省院抽查发现学员找人代做作业、照抄别人作业或达不到规定字数的,将连同教学点一起予以通报批评。不按规定完成作业的学员该科考试成绩判零,作业重做,并写出检讨,省院将视其认识态度确定其是否可以参加补考。教师要认真批阅学员作业,作业成绩要客观真实。
九、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
各教学点要牢固树立从严治考的观念,充分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宣传、教育工作,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确保考试中不出任何问题。考前各个教学点要把因故请假不能参加考试的学员名单报省院。
十、做好毕业论文工作
省院将对各教学点2011级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各教学点要根据省院专家评审意见组织学员修改开题报告,完成后方可撰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所指导的学员和论文能够符合答辩要求。各教学点要对定稿的毕业论文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阅和审查,检测“相似度”,对不合格的论文责成指导教师重新指导学员修改,然后按要求统一上报省院。具体工作另发通知。
十一、严格量化考核
省院将继续实行“月报”制度,对在职研究生班教学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工作,并对各单位的具体管理情况予以通报。
电子版样式已发至各教学点指定电子邮箱。
附:
1、2011级在职研究生班经管专业第五学期教学计划
2、2011级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第五学期教学计划
3、2012级在职研究生班经管专业第三学期教学计划
4、2012级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第三学期教学计划
5、2013级在职研究生班经管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
6、2013级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
7、2013级在职研究生班公共管理专业第一学期教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干部业余教育学院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