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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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08-30 17:50
 
一、为加强机关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机关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等。
2、校委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3、本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4、其他需保密的事项。
三、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长担任。各处室负责人是该处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办公室是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五、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每年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1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
六、教务处负责做好主题班次保密教育的计划、教学工作。
七、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学习和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机关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八、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利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秘密事项不上网;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戚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九、机密文件、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十、严格按照保密的规定传阅或传达文件。凡是有密级的文件,都要逐件登记,传阅严格签收手续,并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十一、做好涉密文件的清理、清退工作。销毁文件由各处室统一交由办公室送到市保密局指定销毁中心集中监销。销毁有密级的文件时,要造册登记注销,由两人以上负责监销。
十二、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要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