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物品(服务)采购、 材料印刷等审批流程的通知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5-10-21 16:31

各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物品(服务)采购、材料印刷等管理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结合党校工作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流程

市委党校物品(服务)采购、材料印刷严格实行事前审批制,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处室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提出采购或印刷服务申请,并填写《中共东营市委党校物品(服务)采购审批单》(附件1)或《中共东营市委党校材料印刷审批单》(附件2);填写完成后,报处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审签完成后,按程序报办公室负责人综合审定。综合审定完成后,交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进入采购环节。

二、规范采购及管理程序

(一)物品(服务)采购或印刷服务审批完成后,申请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要主动与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对接确定采购方式、物品样式(规格)和服务(配备)标准等情况。

(二)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在符合条件的3家及以上采购商中采用询价比较或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综合考虑质量、工作需求等因素,择优确定采购商,签订《中共东营市委党校采购协议》(附件3)。其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需提前5天报财务科,财务科相关负责同志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做采购计划

(三)物品采购到位后,入库员要根据采购协议盘点验收,填写入库单,统一保管,同时通知相关处室单位进行领用。相关处室单位填写物品领用单后,按程序联系出库员领用物品。出库员要认真审核物品领用单,核对领取数量,填写出库单。入库员和出库员要明确职责、互相监督,确保物品出入库记录准确无误。购买相关服务的,相关负责人要全程做好监管,确保服务质量。

材料印刷完成后,相关负责同志要根据采购协议盘点验收,并及时通知相关处室单位领用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处室单位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控经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防范廉政风险。

(二)物品(服务)采购、材料印刷审批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审批单、入库单、出库单等相关资料要留存备查,确保责任可追溯。

(三)本通知主要对采购审批流程进行规范,报销流程仍按照财务预算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东营市委党校

                    20251021